巴西对华圆珠笔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
浏览次数:460 日期:2022/2/23 8:21:03【返回目录】 | |
2022年2月1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2年第301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塑料树脂圆珠笔(葡萄牙语:caneta esferográfica descartável, fabricada a base de resinas plásticas)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07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以下产品:(1) 以FOB价出售,每件大于等于0.50 美元(50 美分)的高附加值笔,(2)金属笔身的笔,(3)增加除书写以外功能的笔,(4)产品描述为豪华笔的笔。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08.10.00。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8年10月3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4月28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2月1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圆珠笔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52美元/千克的反倾销税。2021年2月19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9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BIC Amazônia S.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一次性塑料树脂圆珠笔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该案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7月~2020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7月~2020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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