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 |
浏览次数:443 日期:2022/2/4 8:45:46【返回目录】 | |
2022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13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Chengxi Shipyard Co., Ltd)于2022年1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s)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20.00.03、7308.20.00.04、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4、7308.90.00.55、7308.90.00.56、7308.90.00.63、7308.90.00.65、8502.31.10.31和8502.31.90.32。本案调查产品不包括吊舱和螺旋桨叶片(不管它们是否附在风塔上)以及任何未连接到风塔或其部分的内部或外部部件。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2年4月2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能源和减排部部长提交终裁建议。自本案申请至完成调查之前,澳大利亚决定对涉案产品以保证金的形式征收暂定反倾销税。 利益相关方应于2022年3月5日前通过邮箱investigations4@adcommission.gov.au提交相关材料,调查机关的其他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4,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电话:+61 3 85392502 传真:+61 3 85392499 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中国为15.0%~15.6%、韩国为17.2%~18.8%。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3号公告,决定从2019年4月17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计征6.4%~10.9%反倾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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