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对华镀锌卷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 |||||||||||||||||||
浏览次数:752 日期:2022/9/2 10:22:13【返回目录】 | |||||||||||||||||||
2022年8月3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37/2015/NTC/GCS/SSR-I/2021号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介于0.15毫米和2.75毫米之间、宽度大于等于600毫米的镀锌卷板(Galvanized Steel Coils/Sheets of thickness ranging from 0.15 mm to 2.75 mm and of a width of 600mm or more)继续征收6.09%~40.47%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措施自2022年2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7210.4110、7210.4190、7210.4990、7212.3010、7212.3090、7225.9200和7226.9900。 2015年8月11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镀锌卷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7年2月8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6.09%~40.47%的反倾销税,措施自2017年2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2022年2月8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附表:巴基斯坦对华镀锌卷板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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