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对华风电塔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 |
浏览次数:518 日期:2022/6/29 14:18:06【返回目录】 | |
2022年6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39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能源和减排部部长通过了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中国的风电塔(Wind Towers)作出的反倾销新出口复审终裁建议,中国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Chengxi Shipyard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5.1%、暂定倾销有效税率为0.0%。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20.00.03、7308.20.00.04、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4、7308.90.00.55、7308.90.00.56、7308.90.00.63、7308.90.00.65、8502.31.10.31和8502.31.90.32。 2013年8月28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反倾销调查。2014年4月16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企业的税率:中国为15.0%~15.6%、韩国为17.2%~18.8%。2018年7月16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风电塔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3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9/33号公告,决定从2019年4月17日起,终止韩国涉案产品的现行反倾销措施;同时继续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以从价税方式计征6.4%~10.9%反倾销税。2022年2月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13号公告称,应中国企业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提交的申请,对进口中国的风电塔发起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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